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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点击: 2026-09-20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请学院、科研机构迅速开展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920日—930

二、排查范围

各类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排查内容

1.各平台参照《科技创新平台安全检查表》(附件1)开展自查。

2.各学院、科研机构对本单位建设的所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全面检查。

3.学校对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实地督导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4.教育厅对主管的平台开展全面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并同步报送省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科研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报送的检查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有效,严禁虚报、瞒报。

2.《科技创新平台安全检查表》需要各平台主要负责人签字,自行保管,随时备上级部门检查;部分实验室需提报《科技创新平台安全检查表》至科技厅,会单独通知。



科技处

202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