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夯实学校科技创新核心实力,精准对接全省产业发展布局,学校聚焦山东省“十强产业”和19条标志性产业链重点领域,以“揭榜挂帅”自设课题为载体,专项支持我校教师围绕全省重点科技发展方向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次拟立项20项,执行时间2年。每项课题资助15-20万元,按项目完成情况分三次拨付研究经费。研究经费按照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资助方向
人工智能芯片、先进算法、化工高效绿色合成、新能源材料、一碳化合物高值化利用、绿色航天燃料、先进封装技术、大尺寸碳化硅衬底、具身智能大模型、细胞与基因治疗、海洋生物药、智慧农业装备、智慧海洋、低空经济、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模态感知融合等关键技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未承担其他“揭榜挂帅”任务,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
2.申请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近三年横向科研经费到账100万元以上(入职两年内的年轻教师不作要求);
3.申请人研究方向与资助方向相符;
4.无科研失信行为,无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记录,实验室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完整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1.《“揭榜挂帅”自设课题(山东省重点攻关方向)申报书》(规范填报);
2.相关佐证材料(含代表性论文、各类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阶段:2026年9月22日前,各学院(科研机构)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汇总,统一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2.项目评审阶段:2026年9月24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答辩论证及综合评审。
3.立项签约阶段:2026年10月,完成立项公示及课题任务书签订工作。
四、验收条件
揭榜人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以下任务的2项以上,且必须完成1-5中的任意一项以上:
1.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参与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且到账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
3.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山东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4.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A或B类项目
5.以第一完成人获批山东省科技奖、青岛市科技奖。
6.以第一完成人获批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或青岛市重点项目;
7.参与青岛市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
8.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新签科技成果转化到账经费80万元及以上;
9.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新签横向科技合同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10.以第一完成人科研成果入选“山东好成果”。
五、过程管理
学校及各学院(科研机构)将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跟踪管理,定期组织进度汇报、督查调研,及时协调解决课题组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课题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课题设置中期考核、结题验收两大核心考核节点。中期考核合格的课题,正常拨付第二笔资助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课题执行期内,若课题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存在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或存在学校“揭榜挂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立即停止经费资助,全额追回已拨付经费,并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追责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科伟(59816或企业微信)、王灿才(58605或企业微信)
kjc@qust.edu.cn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