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双一流”和“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更好地服务西海岸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全校各科研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西新校城发〔2021〕1 号)和《青岛科技大学“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青科大字〔2021〕179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的“西海岸新区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西海岸校长基金”支持我校已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转移转化的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领域项目。
2.“西海岸校长基金”重点支持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智能家电、汽车、海洋冷链、影视文化、新经济等西海岸新区九大产业链等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项目,满足新区九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促进与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创新成果能够就地转化、就地产出。
二、管理机构
学校“西海岸校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西海岸校长基金”的评审、资助、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克正
副组长:张鸿波 李志波
成 员:李再峰 刘天真 宣宗伟 张青山 杨友才
三、申请条件
1.与西海岸新区企业签订技术合同的立项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且其经费的银行入账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后。
2.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人文社科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3万元,理工类项目的到款额大于等于10万元。
3.以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的科技型公司的注册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地址应在西海岸新区企业。
四、申报与评审
1.“西海岸新区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采用动态申报,集中评审方式,每年2次。项目申报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2.科技服务类项目资助数原则上不超过成果转化类和技术转移转化类项目总合的20%。
3.“西海岸新区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的工作流程:
(1)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的内容、创新性、应用前景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立项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
五、补充说明
1.“西海岸新区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不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考核使用。
2.项目负责人将填写的《青岛科技大学“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kjht@qust.edu.cn,文件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形式命名。
3.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技术转移办公室(四方校区行政楼310房间,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06房间)。
联系人: 张铭 刘玉梅
电 话: 84022918 8895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