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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示公告20211110(何燕)
点击: 张铭 2021-11-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字﹝2017﹞212号)的要求,学校专利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序号 科技成果名称 知识产权形式 申报知识产权号码 申请日 知识产权状态 转化方式 预成交额/万元 团队负责人
1 一种智能温控打印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020832052.6 2020-5-18 授权 专利实施许可 6 何燕
2 一种仿生3D打印装置 发明 ZL202011068494.9 2020-9-30 授权 专利实施许可 78
何燕
3 一种锻造3D打印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120556549.4 2021-3-18 授权 专利实施许可 何燕
4 一种变口径打印喷头 实用新型 ZL202120404495.X 2021-2-24 授权 专利实施许可 何燕
5 一种3D打印废料回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020825032.6 2020-5-18 授权 专利实施许可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