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字﹝2017﹞212号)的要求,学校专利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如下:
1.专利名称:煤气化废水酚氨回收工艺;专利号:ZL 201611176828.8;发明人:盖恒军,冯艺荣,种彩云,宋红兵,肖盟,陈晓璐。
2.专利名称:一种改进的氨水洗涤法脱酚脱硫的装置;专利号:ZL 201310527444.6;发明人:盖恒军,黄辉华,国洪跃,王朝文,王玉忠,朱艳红。
3.专利名称:一种煤化工废水回收氨的净化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 201210435292.2;发明人:盖恒军,黄辉华,杨富翔,国洪跃,朱艳红。
以上3项专利拟普通许可“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成交额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