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字﹝2017﹞212号)的要求,学校专利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1. 杨福芹;谭业成;李艺珊;雷凯;常新朝;严家全。“一种快递自动选箱及开箱装置”,专利号 ZL201610512913.0,预成交额 6000 元。
2. 杨福芹;李艺珊;雷凯;谭业成;严家全;常新朝。“一种快递纸箱自动合顶盖及封箱装置”,专利号ZL201610512022.5,预计成交额 6000 元。
3. 杨福芹;谭业成;李艺珊;雷凯;严家全;常新朝。“多型号快递纸箱自动打包设备”,专利号 ZL201610512266.3,预计成交额 6000 元。
4. 杨福芹;雷凯;谭业成;李艺珊;严家全;常新朝。“一种快递纸箱自动合下盖装置”,专利号 ZL201610504945.6,预计成交额 6000 元。
5. 杨福芹;方业云;王勇;鞠云鹏;王海梅。“一种大型工字钢钻孔装置”,专利号 ZL201610158273.8,预计成交额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