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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干部外出请假工作规范
点击: 王灿才 2022-06-27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

1.科技处干部工作日期间因外出参加会议、活动、走访、调研、 学术交流等公务,需要离开学校驻地所在市的,应履行请假审批 手续。

2.所有人员请假时需提前 3 天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干部 出差”流程进行申请,注明请假时间、事由、目的地、随行人员 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

3.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需由本人向负责人口头请假,由本人尽早补 办请假手续。

4.干部外出返回青岛后,需于 2 日内向负责人销假;若需延长在外时间,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5.干部请假出差,原则上应错开学校、处内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并妥善安排好自身工作。要确保信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 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干部因私外出请假,参照以上流程执行

7.处长不方便处理时,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