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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
点击: 2026-05-13

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5〕1号)规定,现启动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组织申报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其中青年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10万元,原创探索项目资助标准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青岛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或服务能力的单位。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所必要的条件、设施和能力,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

(二)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应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应为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岗科技人员,且具有良好的教育和科研工作经历,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开展研究,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聘任合同或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执行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

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人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不按编制管理的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项目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聘用的全职在岗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等,和在青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证明、在青纳税证明等。

科技企业项目申报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申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和在项目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此外,1.青年项目申报人须未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且具有博士学位,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2.原创探索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出生时间等材料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情况,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项目立项并执行完毕后,市科技局将根据各单位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四)项目数量。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其中,原创探索项目参照项目申报单位基础研究支出情况、往年绩效和项目验收质量等,实行分类分档推荐,项目主管单位可登录系统查看推荐数量。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项目申报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三、申报说明

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序号 申报事项安排 截止时间 备注
1 科技伦理审查表 5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03003@qust.edu.cn。个人word版审查表以“学院+姓名”命名,压缩包以“学院伦理审查表”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1.请务必落实清楚项目是否需要伦理审查,以免因缺失必要附件造成形审不通过;2.如确需提交伦理审查的,请在项目名称确定后再发起伦理审查申请;3.请使用最新模板,人体实验和动物实验审查模板不相同。
2 青年项目申请提交时间 5月27日前完成网上提报 留出学校审查时间。因个人原因未按时间提报的,导致审核不通过的项目,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3 原创探索项目提交时间 5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拟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综合楼4009。 各单位限项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推荐。
4 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身份审核表 5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03003@qust.edu.cn. 本表格需要学校人事部门进行审核,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填报工作及在岗资格审查。由于本表格上传系统后不能更改,请申报项目的所有老师务必进行填报,并保证填报信息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未填报该表格,导致项目初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各申报人认真查看通知要求,履行科研诚信义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沟通。2.申报要求已在学校通知里进行了详细说明,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保证附件按要求上传。需要签字的地方均需手签,需要盖章的地方请走OA流程申请盖章。3.申报书中,申报单位、主管单位均填写:青岛科技大学。除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信息外,其他均填写申报人信息。申报单位情况:(1)详细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2)联系人:刘敏。(3)联系电话及手机:88958793/13210830059。(4)电子邮箱:03003@qust.edu.cn。


(一)申报方式

1.申报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s://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360、谷歌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无账号的个人或单位,请先注册,并联系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选择“2026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点击“申报”—“新建”—选择申报项目类别—“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1.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分别上传)

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审查意见表(仅企业、推荐企业项目上传)

3.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项目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项目申报单位上传)

4.联合申报协议(仅有合作单位的上传)

5.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项目主管单位上传)

6.承诺书

其中,附件1、2、3、6从系统下载相应模板;附件4无固定模板,但须具有法律效力;附件5由系统生成。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

(三)受理时间

1.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5月12日14:00至2026年5月31日17:00,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单位系统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项目主管单位。

2.推荐期:2026年6月3日17:00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材料,下载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

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企业类申报单位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审查通过的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盖章并完成系统推荐提交。

缺少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正确提供的附件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和推荐,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学校业务咨询方式:88958793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8591105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88728768/88728786

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5912992

3.业务监督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85911316




科技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