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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点击: 2026-04-14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助效能,现开展2025年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集中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执行情况

依托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2025年立项省基金项目总体实施进展情况报告(附件1)。项目范围包括青年科学基金(A类)、青年科学基金(B类)、青年科学基金(C类)、重大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和面上项目等项目类型。

(二)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

对近2年(2024年-2025年)立项的省基金项目进行梳理,对存在终止或撤销情形的,汇总形成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2)。前期,依托单位已提交2023年底前立项项目撤销或终止清单,如有新增应撤销、终止情况,请一并提交。

二、有关要求

1.二级单位要求。本次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2025年立项项目结转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全面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省科技厅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提供不实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时间要求。请各依托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周五)前,参照附件统一格式,将可编辑版附件1、附件2和盖章的附件1pdf版发送至邮箱03003@qust.edu.cn,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科技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