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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
点击: 2024-12-31

根据《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启动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原创、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原则,围绕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布局,支持科研人员面向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项目执行期一 般不超过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一)青年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50项,每项不超过10万元。

(二)原创探索项目

拟立项数量不超过120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具备研发能力的单位,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执行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

1.事业单位申请人在编是指纳入申报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岗是指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文件,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岗证明。

2.不按编制管理的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聘用的全职在岗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等,和在青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证明、在青纳税证明等。

3.企业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申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和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以上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日期、学位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四)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1.获得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出生时间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五)各类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有超过1项在研市科技计划,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七)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员非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1个,须提供覆盖项目周期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内容、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含自筹)额度和来源等。鼓励申请单位配套或者联合企业出资。

(八)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情况,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原创探索项目按照就高原则,实行主管单位限项推荐(附件1)。其中,市卫生健康委统筹推荐由其主管的申报单位项目数量。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

(十)申报单位为科技研发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须提供对应的2023年度科技研发综合统计报表(附件2);涉及基础研究支出增长率的,还须提供2022年度报表;2023年度研发投入为零或未按规定在统计系统填报数据的纳统单位不得申报。

除科技研发统计调查纳统单位推荐数量限项外,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市直归口业务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除外)、市直企业集团和中央、省驻青单位可推荐非纳统单位项目不超过3项。其他主管单位推荐非纳统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自查,并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方式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页右上角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360、谷歌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无账号的个人或单位,请先注册,并联系申报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收通知。

2.登录后,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选择“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项目类别,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一致;若不一致,立项时以较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1.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申请人、申报单位分别上传)

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仅企业上传)

3.《“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仅推荐企业项目上传)

4.联合申报协议(仅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上传)

5.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申报单位人事部门上传)

6.科技研发综合统计报表(科技研发统计调查纳统申报单位上传)

7.承诺书(非纳统单位/2024年新纳统单位上传)

8.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任/聘期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的有关证明(仅申请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上传)。

9.2025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主管单位上传)

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

(三)申报时间

1.青年项目申报期:2024年12月31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申请人、申报单位均须完成申报并将材料提交至主管单位。

2.原创探索类项目:请于1月15日15: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及电子版申报书至03003@qust.edu.cn(每单位限提交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缺少材料、未提供正确的附件材料、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原创探索项目超过限项数量的,均为无效申报、无效推荐,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学校业务咨询:88958793   联系人:刘敏。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电话:88728768、88728786

2.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5912992



科技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