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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的通知
点击: 2024-08-27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人选及资助金额

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作为参与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省科协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二、推荐数量

根据省科协通知要求,青岛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作为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

三、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22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前)。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工作要求

1.学校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报名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

2.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各学院要对于候选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3.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的老师2024年9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候选人推荐表》(盖学院公章)送至崂山校区综合行政楼4009室,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924228239@qq.com。

人:李杰

联系电话:18661816512



附件:1.《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候选人推荐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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