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托单位信息:
一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依托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单位联系人:刘 敏
联系电话:0532-88958793/13210830059
电子邮箱:03003@qust.edu.cn
详细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2. 与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的29个攻关方向(见附件1:《科技创新引领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鲁政办字〔2024〕43号))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请各位申报人紧靠29个攻关方向。
3. 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等相关问题,申报人请联系科技处李东阳老师填报伦理审查申请表,并将需要审查盖章材料于6月10号前发送至李东阳老师处,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审核。
4. 学校“2+3”形式引进人才,可以以引进时职称等级的教师身份直接申报;普通博士后需要申报的请单独联系科技处。
5. 符合“直接给予”政策申请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后报送各二级单位汇总,并于6月10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03003@qust.edu.cn。学校将对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推荐。
请注意:
1)符合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在2020年8月12日后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的,可申报“直接给予”青年基金项目;
2)符合省优青项目申报条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后申报国家优青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报人,可申报“直接给予”省优青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符合省杰青项目申报条件,在2020年8月12日之后申报国家杰青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报人,可申报“直接给予”省杰青基金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 首次申报的老师请自行在科技厅云平台上注册账号,绑定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处审核后即可申报。
7. 本次申报端口:省科技厅云平台-202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
8. 提交材料时间以本次通知为准:申报项目实行二级单位、学校两级审核推荐,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填写附件3,于6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03003@qust.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楼4009,该表格需要提交至省厅,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信息准确。
9. 项目申报人网上提交时间为6月17日17:00,预留学校审核及退回修改时间。请项目申报人、二级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并在提交后及时查收信息、关注项目状态。
10. 最终学校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00。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各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