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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 主题活动的通知
点击: 2024-05-15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在5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相关政策宣传,努力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4日-5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1、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主动公开做好宣传。

2、面向全体师生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专题培训、优秀科研成果展演、科学家先进事迹展播等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科研、协同创新的科学精神。

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的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要在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请各单位于6月3日16点前,将科研诚信宣传月组织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并附照片报至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