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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点击: 2024-03-20

根据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相关协议,为持续推动双方科技人文交流,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合作基础,现启动2024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征集。

一、项目简介

1.本项目1994年启动实施,每年征集一批;

2.本项目是中韩政府间共同支持的交流项目,不涉及限项规定;

3.本项目中方过程管理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管理机构为韩国研究财团;

4.本指南仅面向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

二、项目内容

1.资助领域:面向全部科学技术以及科技政策与管理领域,优先资助生物科技、信息通信、可再生能源、医疗医学、航空航天、气候变化(适应)领域;

2.工作单位:韩国高校、科研机构;

3.执行期限:3个月或6个月或12个月;

4.资助人数:10人;

5.资助经费:中国青年科学家在韩的工作生活费用由韩国研究财团提供,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0万韩元;国际旅费、签证费等其他费用由申报人与中方派出单位协商自理;

6.经费拨付:资助经费由韩方项目执行管理机构(韩国研究财团)直接拨付韩方项目接收单位,并由韩方项目接收单位拨付至中方青年科学家。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资格

1.我国境内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的中国籍在职人员;

2.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者优先;

3.能够熟练运用韩语或英语进行工作交流;

4.未获过此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

2.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须签字盖章);

3.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4,须签字);

4.工作同意书(附件5,须签字盖章);

5.邀请函(无固定模板,英文书写,内容须体现申报人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居民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7.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无固定模板,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须加盖中方派出单位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论文、专利等相关学术成果不作为证明材料);

9.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放至同一个pdf文档中,其中第1项申报材料另须提交可编辑版word文档。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韩国高校、科研机构作为其在韩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及邀请函;

2.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当地组织推荐部门审核认可并签字盖章,并抄送所在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当地组织推荐部门;

3.组织推荐部门指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受理流程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择期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与韩方磋商,立项通知预计于2024年中发布,以邮件形式通知。

四、立项与执行

1.依据中韩双方磋商结果确定最终立项清单,立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立项通知书将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寄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人。

2.申报人获立项后即可做赴韩准备;原则上须在本年度内赴韩执行项目;抵韩后须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进行邮件报备;如需变更赴韩时间,须事先与韩方接收单位协商确定。

3.立项后原则上不做事项调整(例如更换韩方合作教授、调整项目期限等),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韩方接收单位认可同意后,中方派出单位以公函形式向中方执行机构提出正式申请,同意后方能调整;如因不可抗力需提前终止,须由派出单位提交正式申请函,并将剩余未使用款项退回。

4.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回国,须事先与韩方接收单位协商同意,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项目执行期,以将项目总时长补齐。

5.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应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报告须经组织推荐部门认可后提交至项目执行管理机构(具体要求将于立项时另行通知)。

【提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按要求按顺序放至同一个pdf文档中,其中第1项申报材料另须提交可编辑版word文档。

2.请于4月8日之前以“姓名+单位+‘2024中韩青年科学家’”命名的pdf文件形式发送03003@qust.edu.cn




联系人:刘敏; 咨询电话:88958793。





科技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