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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点击: 孙康 2021-12-15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服务我校成果参评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登记工作

   1、根据5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科技成果评价是引导和识别高质量成果的重要手段,全面了解掌握科技成果情况是做好科技成果评价的前提和基础。凡是本年度完成评价的成果,应认真做好入库登记,做到应登尽登,为下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2、科技成果统计数据是衡量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水平、成果转化的重要数据,是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也是科技部评价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登记,确保登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3、申报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完成登记。

   二、工作要求

   (一)登记范围

   山东省内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度内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在20211231日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

   (三)登记流程

   1、登记成果完成人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 http // wWW .tech110. net /)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并安装,依据操作说明完整填写。

   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写要求:

科技成果名称必须支撑申报的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内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

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各单位收集电子版材料,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科技处。

   5、科技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1121516:00前,各单位将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见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sunkang1203@163.com,邮件名称“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单位名称”。

   21215日至1223日,学校在科技处网站进行公示。

 3122112:00前,各单位将各登记成果的系统导出文件及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sunkang1203@163.com,邮件名称“成果登记文件—学院名称”。注:1个登记成果建立1个文件夹,含系统导出文件和电子版证明材料,以“第一完成人姓名+登记成果名称”命名。

   41225日前,学校完成公示、审核等工作,上报。1231日前,省科技厅审核完成登记材料后,将成果登记号反馈。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对转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相关成果优先登记,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转化表(附件3)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4),122112:00前以电子版格式一并报送。

   2科技成果登记后才能获得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基本资格,时间紧、任务重,请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过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康     联系电话:88958793


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清单

    2.科技成果登记项目公示材料(项目名称)

    3.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

    4.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科技处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