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点击: 2021-05-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一) 项目执行期到2021年结束的;

(二) 执行期到2020年而申请延期验收的;

(三) 2020年度验收不通过的;

(四) 申请提前验收及其他应参加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1年度验收工作分2批次进行,其中:

(一)第一批次验收材料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1517日至202164日;

验收时间为202167日至2021630日。

(二)第二批次验收材料系统提报及形式审查时间为2021823日至2021910日。

验收时间为2021913日至2021930日。

列入第二批次验收的项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可自行申报参加第一批次验收。

三、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分材料准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布验收结论四个阶段。

(一)材料准备及系统提报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材料系统提报截止日期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务必规范齐全。

申报流程:登录市科技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申报单位项目结项报告填写”,点击“新建”进入验收信息表,上传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后,请及时与项目主管单位联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类型选择“项目主管单位”,进入“项目结项管理-主管单位项目结项审查”,查看已提交的项目验收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验收材料及时完成系统上报。

(二)形式审查

第三方机构对提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全时段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2021年所有验收项目均须项目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项目结题审计,并出具项目结题审计报告,作为项目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专家评审

验收工作采取申报材料合格一批验收一批、各阶段同步推进的形式开展。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网络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现场考察会议评审的方式验收。验收专家对验收项目出具评审意见,形成专家组验收结论。

(四)公布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室研究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验收结论。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职能处室会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

四、相关要求

2021年度只安排一次验收,项目验收尾款纳入2022年度资金预算,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报材料,做好形式初审及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验收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按规定时间提交验收材料。如有违背科研诚信管理行为者,按照《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青科规〔20196号)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孙康 王曼

联系电话:88958793、88959322

业务咨询:

青岛中天智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宋丽丽 18300257971

王云志 18353201596

青岛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王向阳 85911316

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支持 杨建军 18353238045


附件:1.2021年度青岛市科技计划验收项目清单

2.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所需材料清单

3.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4.验收自查报告(提纲)

5.验收结题审计工作要求

6.科研诚信承诺书

⒎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系统操作说明

科技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