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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和拟参评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点击: 2020-10-27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服务我市成果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19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项目及拟参评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请将导出的数据文件按照要求保存后,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wangman@qus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成果登记材料),纸质版材料打印装订后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楼科技处40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学校将材料统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青岛市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2.不在本次重点登记范围内的成果,也可以进行登记申报。

科技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