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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9-09-26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将对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位完成人,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三等奖、四等奖首位完成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同时,学校将于9月30日下午14:30在崂山校区第一报告厅召开会议对获纪念章者进行表彰,请获纪念章者参加或派人参加,具体日程将另行通知。纪念章制作过程中,为避免遗漏,曾征集了一次人员补发信息。现根据省厅通知要求(见附件),请本通知附件中的13人位申请补发人员将个人的国家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于9月30日下午3点前报送到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09,并明确告知排名位次(如2/6)。因名单中部分老师已退休,请相关老师退休时所在学院务必协助通知其材料上交和会议时间地点的事宜。需要注意的是,不在附件名单中的获纪念章的人员,无需报送复印件材料。

 

联系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8958793 13646486290

 

科技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