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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项目与报奖
点击: 2011-03-14

各位老师:

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章程》转发,请认真学习文件,做好组织工作,并于4月10、11日两天将《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020,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88956998

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章程

为加强艺术科学研究,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最高水平、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艺术科研成果,推动文化创新,引导文化工作科学发展,服务文化艺术实践,经研究,省文化厅于2011年4—7月开展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法》、《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评审机构

评审组织机构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文化综合研究、文化产业研究、艺术理论研究、戏曲戏剧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电影广电与新媒体艺术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物考古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等十个门类,有关内容请参考《全省艺术科学研究2010—2015年度重大课题指南》(请登录省文化厅网站或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查阅,文化厅网址:www.sdwht.gov.cn,协会网址:www.sdwhkj.org)。

三、优秀成果类别

优秀成果分为专著类、教材类、研究报告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三个类别。

四、优秀成果奖项设置

高校设一、二、三等奖;文化系统单位、中等艺术学校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五、评审方式、时间及奖项公布

重点课题立项和优秀成果奖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分高校、文化系统单位、中等艺术学校三个组别,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予以公布。

六、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重点课题和优秀成果奖者,请填写《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申报书》、《全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优秀成果奖的,需报送研究成果二套;成果发表在报刊的,同时附报刊原件。

2、各推荐单位需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一份。

3、重点课题申报,课题组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重点课题和优秀成果每个申报项目交纳参评费150元。

5、申报表格请从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与评审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王辉0531-82387476,刘怀磊13656400518

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

(省电影学校内)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