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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工作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5-04-0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管理,根据相关经费管理文件规定,决定对已结题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及部分技术服务合同办理财务结转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纵向项目: 2014331之前结题,且项目结余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百分之十。

2、横向项目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委托方出具同意结题或验收的证明文件;

2)合同期限终止满3年;

3)合同额在壹万元(含)以下的技术服务合同。

二、办理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的负责人,将信息上报到学院;

2、各学院在 421前将《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登记表》(见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上交到所在校区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

3、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财务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财务管理要求,经费卡以0026打头的项目经费属于教育经费,不能办理结题经费结转。

2、请申请人认真清理已结题的项目,存在尚有未冲销的借款或者已支出尚未报账的票据,请在 420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或报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能在本年度办理项目结题经费结转手续。

3、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执行上级有关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无规定的,结余经费转入“科研发展基金”中,用于项目组后续研究工作。

4、横向科研项目经科技处确认后,可将结余经费转入“科研发展基金”中,用于项目组后续研究工作。

5、对于团队集中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转入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中,如需转入其他人员的科研发展基金中,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科技处审核后,可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6、每位老师只拥有一个科研发展基金卡号,可将符合条件的各类项目结余经费转入其中。科研发展基金管理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75号)执行。

7、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结转工作每年集中办理一次。项目信息错误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59322 84022625

 

 

科技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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