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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纵向项目(科技类)尽快验收结题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5-10-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省厅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科技项目应按照任务(合同)书的约定按期结题。项目结题率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和考核指标,是某些限项申报类别项目限额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目前省厅要求,有在研项目的将不能申报新的同类别或同一业务部门的新的项目。学校大部分项目负责人能按期或提前验收结题,但仍有部分项目负责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验收结题(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为督促相关项目尽快验收结题,现通知强调如下:

一、应验收结题的项目范围

2012年(含)之前立项的所有山东省纵向项目(科技类)均应在2015年年底前验收结题,部分2013年及2014年立项的山东省纵向项目(科技类)也应在2015年年底前验收结题。

因故未能按期验收结题的项目,需按项目管理规定提前提出申请延期验收结题。

二、项目具体验收结题要求

1、科技厅的科技计划项目需网上呈报科技报告,教育厅和其他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尚无需提交科技报告。

根据20157月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开始,新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合同或任务书约定的时间节点呈交科技报告,2015年之前立项并在研的计划项目在项目验收结题前只呈交最终(技术)报告。科技报告的具体呈报要求和流程详见学校科技处网站 2015 7 25 通知

2、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含省杰青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结题报告可在 10 12 9:00 11 2 16:00网上提交。此类项目验收结题需要通过省基金委网站上的管理系统,在系统中上传年度进展报告和最终的结题报告,专利和论文的首页及资助标注页需要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到年度进展报告中。结题报告被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省基金委将选取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网上评审意见都返回后再上报一式三份纸质版结题报告到科技处。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学校科技处网站 2014 12 24 通知

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在完成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论文专利获奖等相关指标后才能上传结题报告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至少四篇收录或六篇核心期刊论文,面上项目和联合专项至少两篇收录或四篇核心期刊论文,青年项目至少一篇收录或三篇核心期刊论文,省杰青基金的结题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10年)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3、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要求后,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上上传验收申请书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和验收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科技处,待科技处返回省厅盖章的验收申请书后再在系统中上传验收报告,评审结束后将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和验收成果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验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论文首页和资助标注页复印件、专利授权页和权利要求书页复印件、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4、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根据不同方向与类别按照省厅制定的材料报送要求进行验收结题。

5、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中研究类别为基础研究的,直接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复印件、专利授权页和权利要求书页复印件;研究类别为应用类的,需先提交纸质版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和验收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待省厅盖章返回后再提交纸质版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和验收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验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论文首页和资助标注页复印件、专利授权页和权利要求书页复印件、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6、其他类别的项目验收结题按照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约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应提交科技报告而未提交的,不予验收结题;未完成合同或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要求的,不予验收结题;论文等成果未标注资助编号的,不作为验收结题的成果支撑材料。

2、纸质版结题报告中财务决算页学校财务审计应审核盖章但未盖章的,不予验收结题。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如实填写,剩余经费余额一般不超过立项资助经费的10%

3、请下载使用最新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模板,认真对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4、项目已验收结题但仍在附件名单中的,请将验收报告或结题报告送至科技处进行核实。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5 1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