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青岛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青岛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2年、2007年、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青岛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第1、2页)。
2、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发明专利相应资助年度的缴费收据的原件、复印件,或国家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3、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需填写委托书。
4、除递交上述材料外,学院应当提交《青岛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印章,同时提交电子汇总表。
5、对没有按照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一律不予申报。
今年青岛市专利资金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现场申报,请各学院老师所提交的材料信息务必准确,确保申请材料的顺利通过。
三、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四方校区211房间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