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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7-09-15

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见附件)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4、实行限额申报。省科技厅根据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以2017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8年申报项目数量,对验收率低于50%的学校暂停一年申报资格。学校今年限项申报58项(含山东化工研究院)。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各学院在2017年9月20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科技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相关学院承担项目的验收率进行名额分配,组织进行申报书的收取并进行校内推荐。

3、通过校内推荐的申报人项目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221.214.94.50:81/idpweb/)。尚未在平台注册的学院或个人,可以将个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科技处为老师注册后返回登录口令,申报人使用口令登录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经科技处审核方可使用系统,系统中有相关使用手册和技术咨询备用。

4、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00-2017年10月9日15:00。为避免系统拥堵和便于学校形式审查,请于10月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的技术领域在下列中选择: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化工及建材、轻工纺织、农业高技术、农业生产、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现代产业、新农村建设、海洋科技、资源与节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人口与健康、中医药现代化、公共安全、生物技术、城镇发展与其他社会事业、高新技术创新服务。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3、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2017年该类别项目的资助强度根据各不同技术领域为15万元-30万元。立项后,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联系电话:0531-66777221

 

科技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