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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7-09-15

各有关单位:

日前,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了《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博士主动与产业需求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简称“省属优青”)。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设立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结合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省属高校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所需的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成长,择优支持30名左右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五)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六)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七)联合专项。从申报未获2018年省基金资助立项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申请经费数额可参照往年省基金资助情况在项目研究实际的需要确定。2016年省基金项目(第一批)的整体立项率为29%,各类别资助强度为:培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5万元左右,博士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0万元左右,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3万元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在16万左右,省属优青项目的资助强度为30万元,省杰青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学校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基金委选择若干单位试点允许在读博士生申报培养基金项目,我校目前尚不是试点单位。

3.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需要在申报书中的职称一栏填写博士后,并填写《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其中“所在工作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核实并填写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在站单位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盖学校公章),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省属优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三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

6.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7.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层次的基础研究类项目)。

(2)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

(3)省属优青基金的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

三、限项规定

(一)个人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 申报人限项规定

(1)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拟2017年底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3)在研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2017年9月20日16:00前未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上传结题报告或者结题报告未被学校与省基金委审核通过的不能申报2018年度各类省基金项目,被省基金委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3. 同一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省科技厅的一项项目,目前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已启动,省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拟设立的公益专项尚未启动申报,请合理选择申报批次。

(二)单位限项规定

省基金的限项以各学校为单位,省基金委依据各学校2012年、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在2017年有效申报数量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申报2018年度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总数,对结题率低于50%的,暂停2018年度申报资格。学校今年限项申报130项,其中面上项目申报不超过58项。

四、申报材料

(一)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在线填报,不需要向省基金委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尚未在平台注册的学院或个人,可以将个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科技处为老师注册后返回登录口令,申报人使用口令登录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经科技处审核方可使用系统,系统中有相关使用手册和技术咨询备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29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避免申报平台拥堵和便于科技处提前进行形式审查,请在9月27日前申报完毕。

(三)项目执行期限:培养基金2018年3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博士基金2018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青年、面上基金 2018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杰出青年基金2018年3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书的版本以平台中在线填报的为准,申报人可以先以往年的申报书(可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为模板先行填写准备。申报书中“近三年”指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近五年”指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计算。申报书中依托单位联系人信息请填写:于本亮,0532-84022625,13646486290,yubenliang@sina.com。申报书中的位次请按照2/5的格式填写,是论文通讯作者的请在备注栏中标明(未标注的可能会因达不到申报条件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可以在附件中填写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五)请各申报人填写《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各学院统一将汇总表的电子版于9月20日上午11:00前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和部分人员的《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到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

(六)请学院采取切实措施,核实项目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提高申报书的质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省基金委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1-66777026

申报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王老师,15688462789

 

科技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