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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7-09-06

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及验收工作进行了调度。通知中明确:以2017年的申报数量为基数,根据项目验收率限定2018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申报数量,对验收率高于90%的单位不限定申报数量,对验收率低于50%的单位暂停一年申报资格,对验收率在50%到90%之间的单位按同比例核减申报数量。

经调度,学校自2006年度以来省级项目的结题率为87%。为有针对性的落实好省科技厅的验收率限定申报数量的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学校在研省级科技项目的执行质量,拟根据省厅后续细则要求出台系列规定。现将近期采取的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在2018年度的省级科技项目申报中,学校将项目验收率和各相关单位(学院)的申报数量关联,限定比例和数量等同或者严格于省科技厅规定的限制比例要求,以及采取新的其他规定要求。具体根据省科技厅不同项目类别的申报通知要求确定。

2、项目不能按照任务书要求的时间结题验收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填写延期申请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向学校科技处提出申请,项目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两年,两年后仍未不能结题验收的应填写项目中止申请表(见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向学校科技处申请中止,提交中止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是否中止或撤项,以及以及经费是否收回,由项目立项部门根据相应项目类别的管理办法确定和执行。逾期不向学校提交延期申请或中止的,或提交的申请理由不合理、不科学而被科技处驳回后不重新提交的,将对项目及负责人信息在科技处网站上进行通报。延期申请表和中止申请表由各单位(学院)统一报送科技处,本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之前填写过各类延期或中止申请的本次需要重新填写上报。

3、因不能结题验收而被在科技处网站上通报的项目,其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在该项目结题验收前学校不推荐其申报其他各类别的纵向项目,验收后的两年内是否推荐申报由科技处根据其研究条件基础再行审批。

4、请各学院在一个周内布置开展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取措施敦促学院内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题。另外,2018年度省级各类项目的立项要提前到2017年底前完成,考虑到一些外单位因验收率低受申报限制,项目申报的竞争强度会下降,请一并做好新项目申报的动员工作,鼓励老师提前准备。

5、需要注意的是:(1)省级项目的主要类别为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别,含省杰青、省优青、面上、青年、博士、联合专项、重大项目等)、省科技发展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省重大创新工程)等。(2)省基金的结题需要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其他类别的项目验收暂时只需上交纸质版材料。所有类别项目的结题验收流程可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3)本年度省基金结题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20日16:00。其他类别项目可随时提交验收材料。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