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崂科发[2013]6号)文件,2013年崂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年度内(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崂山区申报知识产权的老师(申请专利奖励的在专利申请书中为第一申请人,地址栏注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可申请此专项资金。
二、知识产权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专利申请奖励标准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缴纳实质性审查费并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的每件奖励1000元。
2.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缴纳相关费用的每件每个国家奖励5000元,对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申请的,最多按2个国家予以奖励。
(二)专利授权奖励标准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4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00元。
2.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每个国家奖励2万元,对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奖励。
(三)有效发明专利的补贴标准
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自授权年度起连续5年全额补贴当年实缴年费。
(四)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给予每件奖励300元。
(五)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2000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专利申请需提交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
2、申报专利授权需提交发明证书原件、复印证书的第一、二页各2份。
3、申报有效发明授权需提交2012年缴费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2010年—2012年发明专利授权)。
4、申报软件著作权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以上所需的原件,查验后退还。
请老师们务必于9月1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四方校区科技处。
联系电话:8402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