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青科大〔2021〕206号)的要求,学校知识产权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1.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低温光热治疗的刺激响应性纳米药物。专利号:ZL2023101386696,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周现锋。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光热-免疫联合治疗肿瘤的化合物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23101436712,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周现锋。
3.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具有刺激响应性的双吲哚菁绿化合物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23115313347,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周现锋。
4.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刺激响应释放硫化氢的七甲川菁化合物的合成与应用。专利号:ZL202411056719.7,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周现锋。
5.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利用低聚倍半硅氧烷制备的超分子纳米复合自修复水凝胶。专利号:ZL2024109023337,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周现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