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青科大〔2021〕206号)的要求,学校知识产权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1.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地热阶梯举升装置。专利号:ZL201911034948.8,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张国栋。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液相环境中颗粒非线性碰撞力测量系统。专利号:ZL201910383237.5,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张国栋。
3.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吸附与水合协同作用的天然气水合物连续反应装置。专利号:ZL202010050929.0,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张国栋。
4.知识产权(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离散元的砂砾岩水力压裂模拟方法。专利号:ZL201811572845.2,转移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预成交额:0.5万元,发明团队负责人: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