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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示公告20221018(混旭)
点击: 张铭 2022-10-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青科大〔2021〕206号)的要求,学校专利转让前须进行公示,公示自公布期起15日后可进行交易。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专利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当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具体意见,逾期不再受理。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发明名称

知识产权号码

转移转化方式

预成交额

发明团队负责人

纳米二硒化钨修饰金电极光致电化学传感器检测多巴胺的方法

2019101837552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一种光致电化学传感器检测瘦肉精雷托帕明的方法

201910192182X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一种光致电化学体系及检测DNA的方法

2019102080198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一种电子供体共调控自供能光致电化学方法

202010430228X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一种检测肠道病毒CVB3的方法

2021100582958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纳米硒化锌修饰金电极光致电化学传感器制备方法及应用

2020103773276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

一种光致电化学检测对氨基苯酚的方法

2021100505699

专利权转让

0.5万元

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