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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点击: 2025-05-19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助效能,省科技厅现开展在研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集中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立项的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提报)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直接给予”差额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立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因达不到会评条件而降低资助额度的,2025年根据实施进展评估情况确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以上因达不到会评条件而降低资助额度的项目,2024年先行拨付5万元/项,总立项经费为8万元/项。

请依托单位通知以上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提交差额资助项目实施进展自评估报告(填报路径为:项目管理—年度绩效管理,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中暂无填报入口),依托单位在系统中对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同时,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本单位差额资助项目总体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学校工作要求:请立项经费为8万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项目,于5月22日上午12点之前按照省里要求网上提交自评估报告,同时,将附件1一并发送至03003@qust.edu.cn。学校将形成统一报告提交科技厅。逾期不交的将终止项目。

(二)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

请依托单位对2024年度立项的所有省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原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进行梳理,对存在终止或撤销情形的,汇总形成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2)。

二、其他在研省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提报)

对2024年之前立项项目,存在需要撤销或终止情形的,请通过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2)一并报送。包括:1.在研应结题未结题项目,即2024年1月1日以前项目执行期满,截至统计日未进入验收程序的省基金项目。2.其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

学校工作要求:1.应结未结(附件3)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2日上午12点之前之前联系科技处,并提交项目情况说明,逾期不交者,学校将终止或者撤销项目。

2.其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请各学院于5月22日上午12点之前通过撤销或终止清单(附件2)一并报送。




科技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