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数量及项目周期、经费金额
青岛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协会作为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可推荐3名候选人。学校将严格筛选,择优推荐。
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三、推荐候选人条件
托举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本年度实施周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创业)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材料报送
请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5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版《候选人推荐表》(盖学院公章)送至崂山校区综合行政楼4009室,并将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24228239@qq.com。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0532-88958793
附件:1.《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候选人推荐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