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青岛市将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请查看通知,见附件。
工作要求:
1.按照青岛市及区发改委要求,请有意申报的学院于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科技处(综合楼4009),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2.提报材料: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纸质版各3份,学院推荐意见及带头人情况简介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03003@qust.edu.cn。
联系人:刘敏(企业微信),13210830059。
科技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