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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科研举措】关于征集有效知识产权挂牌转让的通知
点击: 2023-05-3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的有关部署,深入实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推动《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落实落地,切实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加快转化运用,科技处,现面向全校征集有效知识产权在山东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校企直通车”等平台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已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2. 青岛科技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在征集范围内: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三、其它事项

1、对接的平台不收取学校及发明人的任何服务费用;

2、请发明人尽可能明确知识产权交易价格,如市场应用前景好,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知识产权,发明人团队可以提出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山东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每年为我校提供限50项的科技成果免费评估。

3、此次征集后,该通知长期有效,可于每月月底26日前报送科技处技术转移办公室。

请有意愿的老师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待挂牌转让的知识产权信息汇总表》(附件1)、经全体发明人签字后的(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23年6月10日前提交到四方校区行政楼310室或崂山校区综合楼40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ht@qust.edu.cn

联系人:刘玉梅 张铭 电话: 88957838/84022918 或 企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