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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 2023-05-18

各单位:

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老师们积极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7:00。

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cast.org.cn/art/2023/5/16/art_457_216727.html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学会联合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安排,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第九届(2023-2025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适当向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倾斜。

本届项目拟资助对象为32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

其中,中国科协通过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选拔资助300名,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400名左右,资助金额不低于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周期均为3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申报对象

1.全国学会。曾获第八届青托项目立项的全国学会,申报中国科协资助名额、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第八届获得的相应资助名额;其他学会申报中国科协资助名额、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2个。

2.学会联合体。曾获第八届青托项目立项的学会联合体,申报中国科协资助名额、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第八届获得的相应资助名额;其他联合体申报中国科协资助名额、自筹资金资助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本联合体参与申报学会数量的2倍。

三、申报方式

1.注册。申报单位须在“科创中国”平台(https://www.kczg.org.cn/)或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才培养跟踪服务平台(http://qingtuo.36ve.com)注册。注册时应先选择用户类别(全国学会用户、学会联合体用户等),使用项目联络人手机号码作为用户名,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账户进行项目申报。曾获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立项的单位,可使用已有管理员账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申报单位在线完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以申报平台内版式为准,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填写,下载打印带有自动生成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7:00,申报平台同时关闭。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步骤安排、有关要求等,请看通知原文了解详情。

附件: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样本)

联系人:郭宗侠,企业微信 或59816

科技处

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