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激发科技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自觉肩负起科技创新使命责任,凝聚起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奋进力量,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由青岛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主办,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乡村振兴、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创新团队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力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二、遴选范围数量
面向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遴选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重点遴选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对急难险重问题进行科技攻关,以及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团队),突出中青年、企业科技工作者。
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各类"最美人物"荣誉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遴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思想政治坚定,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业绩突出。坚持四个面向,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工程技术实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人民生命健康、推动乡村振兴等,起到行业领军和标杆作用。
(三)品德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坚守工匠精神,遵守学术和伦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四)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社会各界满意、广大科技工作者认可,在全市范围有影响力、在全省范围有代表性、在全国层面有竞争力,不负"最美"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程序: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宣传展示、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二)材料提交: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不需要纸质版,提供 word 版和 PDF 扫描版各一套)发送至kjc@qust.edu.cn邮箱,材料压缩打包后,用“姓名+学院+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命名。推荐材料包括:
1.《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
2.《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 jpg 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十推荐单位十照片内容"作为照片名。
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三)遴选发布。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对进入遴选名单的候选人,由推荐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征信等部门意见,并出具政审材料。同步进行社会公示。根据政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最终确定10名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并在青岛电视台举办发布仪式。历届"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将择优被推荐为"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四)宣传展示。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中央、省、市重点新闻网站、学习强国等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科技处
2023年4月5日
附件:
1.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