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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科研平台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 2023-03-06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的要求,现将重点科研平台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肩负着讨论并审议重点实验室目标和任务,把握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审议重大学术活动和科研计划及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听取和审议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使命。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督促各重点科研平台召开本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具体日期请及时告知科技处(请填报附件110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统计表)。

2.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开放课题是实验室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重要体现,也是培养实验室青年人员快速成长的重要途径,彰显实验室的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学校要求省重点实验室必须设立开放课题,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方向和申请条件请各实验室制定和发布,同时报送科技处,在学校网站统一对外发布,鼓励实验室外科技人员申报。

3.开展学术交流、建设推进会、对外合作交流计划。重点科研平台需构建开放协同发展机制,主动融入国际科技创新大环境,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督促各重点科研平台(附件236家省级以上科研平台交流计划统计表)提报2023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建设推进会计划、对外合作交流计划,并在交流结束2周内提报材料(新闻、照片)。

4.开展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交流会。学校拟于2023330日前召开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2022年度建设交流会。请督促各重点实验室认真准备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实验室学术队伍建设、科研项目及总经费、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条件建设以及经费使用等。尤其要写出年度创新性成果或创新点,并简要地阐述下年度工作计划,请各实验室认真统计相关成果,做好答辩PPT。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上报: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于3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03003@qust.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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