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点击: 2022-06-01

各单位:

请查看《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青科基字〔20224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实验室建设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及七大未来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软件;

   2.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生物育种、生物制品;

   3.高端装备及制造: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精密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海洋装备;

   4.新能源及生态环保:氢能与储能、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印染;

   5.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光电材料;

   6.未来产业:深海开发、空天信息、量子信息。

二、申报条件

依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申报市重点实验室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2.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设备总值);

5.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申报程序及时间

1.6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发送至351898526@qq.com。将新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情况简介、学院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楼4009

2. 各实验室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669:00202261617:00;主管部门在线审查时间截止到202261717:00。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科技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