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2022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点击: 2022-05-17

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青岛市发改委拟组织开展2022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认定产业领域

主要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承担单位为中央、省驻青机构及市直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三)按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三、材料提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报告、运行情况表、运行情况分表、真实性承诺、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命名于2022年5月27日前发送至lm@qust.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综合楼4009,纸质材料包括材料包括: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推荐意见1份、技术带头人简介1份。

科技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