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请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23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40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企业微信反馈至我处,逾期将无法受理。
科技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