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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培育项目(揭榜挂帅)遴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 王曼 2021-09-0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培育强度,为学校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青岛科技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开展2021年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培育项目(揭榜挂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参与遴选申报的项目成果,其研究水平应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参与遴选申报的项目成果,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曾获得过科技成果奖励,或来源于已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已在本领域TOP期刊上刊发。

3.参与遴选申报的项目成果,学校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二、遴选流程

1.符合遴选条件的科研团队按要求填报《青岛科技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评价书》(以下简称评价书,见附件),并将评价书在所在院级单位的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各院级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价书的电子版于916日前发送到wangman@qust.edu.cn,同时将评价书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和公示报告(学院签章)报送到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4006

2.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为相关培育项目建卡拨款。

三、其他说明

1.揭榜挂帅的榜单和奖励条件为国家科技技术奖、省部级一等奖,具有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资格的协会、学会科技奖一等奖和中国专利奖金奖等。项目培育期为3年,学校对每个纳入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和激励的团队或个人给予10-3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培育经费分阶段拨付,其中遴选确认榜单揭榜后拨付5万元/项,具体参照《青岛科技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暂行办法》执行。

2.学校对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培育采取揭榜挂帅和后补助两种形式,本次只针对揭榜挂帅形式的项目培育进行组织遴选,后补助形式的项目将在年底按照成果获奖情况和激励条件进行认定。

3.各申报团队应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学校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明属实后将取消激励,全额追回经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联系人:王曼

联系电话:88959322


附件:

《青岛科技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评价书》

《青岛科技大学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培育暂行办法》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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