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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点击: 王曼 2020-12-25

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了《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请有关单位及个人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类别

本次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按照先前通知要求进行提名。

二、提名程序

1.选择提名方式

拟申报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人,应根据项目成果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提名方式。

(1)选择专家提名的,请按照省科技厅通知中关于提名专家资格的具体要求,尽快联系确定提名专家,责任提名专家应2021年1月11日16时向省科技厅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并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后续提名工作。

(2)选择学校推荐的,请按照省厅和学校有关省奖提名的有关要求,及时提报相关材料。

2.申请提名及提交公示材料

(1)项目完成人请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时前将电子版的《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3)报送科技处,报送邮箱为wangman@qust.edu.cn

(2)项目完成人请于2021年1月5日上午10时前按《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第81页的要求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报送邮箱为wangman@qust.edu.cn。科技处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分配提名系统登录口令。

3.在线提报提名书

通用项目自2021年1月12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填报时,应按照《202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单位推荐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16时(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后期将发通知将填报时间提前,科技处将另行通知)

4.报送提名材料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名专家及申请人进行认真对待,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1.学校作为第一单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由项目第一完成人负责联系落实提名项目在其他合作单位的公示。学校作为非第一单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也应按照省厅要求进行公示,请在2021年1月5日上午10时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2.尚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报奖成果,需要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项目成果提名书的质量。未尽事宜可咨询我处。

联系人:王 曼

联系电话:88959322 18853288899

科技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