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9-03-19

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请有关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突出以下重点: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突出自主创新,激发基层科技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2、申报条件。提名项目(人选)除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7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我省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20%。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提名。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获国家、山东省或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项目中使用过。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请合理选择提名方式。通过专家提名的,专家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通过单位提名的,学校将为申报者申请申报系统的登录口令。

4、注意公示时间。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项目所有完成人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并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将项目公示情况汇总上报。特别是学校作为非第一单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也应按照此要求进行公示。

5、提名书填写要求。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9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通用项目自2019年4月1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技厅网站上的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123.232.113.51/),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6、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6时。省教育厅要求的材料报送时间会提前,具体另行通知。

7、2019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人选)一律不予撤回。有擅自以主客观原因不参加会议答辩等行为的项目团队,省科技厅将取消该团队后续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资格。

8、尚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报奖成果,需要进行登记,具体流程详见http://kjc.qust.edu.cn/info/1009/5322.htm。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有意通过单位提名方式申报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请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见附件)并在3月25日前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科技处将择时组织相关培训。

 

联系人:于本亮

系电话:88958793 13646486290

科技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