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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8-09-11

各有关单位:

日前,省科技厅启动了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鼓励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联合开展协同攻关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如:已申报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记入信用记录。

4、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不再对各申报单位实行限项申报,但在立项时将对已立项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率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申报单位2019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对各学院的申报也不限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尚未在平台注册或遗忘口令的的,可以将个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科技处注册后将返回登录口令,申报人使用口令登录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可使用系统,系统中有相关使用手册和技术咨询备用。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0:00-2018年9月28日15:00。为避免系统拥堵和便于学校形式审查,请于9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三、注意事项

1、省科技厅将对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全过程进行信用记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须按期验收,未在规定时限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其他参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在技术指标、经济数据等方面故意造假,恶意骗取科技立项资金,一经查实,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2、往年度该类别项目的资助强度根据各不同技术领域为15万元-3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填写时需注意:项目资助经费=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间接费用=管理费+绩效,管理费=直接经费*3%,请认真解方程填写。

3、申报书中填写单位基本情况时,其中的负责人等填学院院长的信息,职工数等人数信息填写所在学院的信息。

 

联系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