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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8-06-11

各有关单位:

日前,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了《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申报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博士青年科研人员对接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具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简称“省属优青”)。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设立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结合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省属高校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所需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五)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较强研发和组织能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六)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成长为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七)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为推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试点设立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支持信息科学与数理科学、生命科学、化学科学、工程材料科学等其他领域交叉的创新性研究工作。

(八)联合专项。根据单位情况从申报未获2019年省基金资助立项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各类别的资助强度可参照以下及项目研究实际的需要确定。培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5万元左右,博士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0万元左右,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在13万元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在16万左右,省属优青项目的资助强度为30万元,省杰青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学校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因学校不是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学校在读博士生不能申报培养基金项目。

3.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需要在申报书中的职称一栏填写博士后,并填写《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其中“所在工作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核实并填写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在站单位意见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盖学校公章),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5.省属优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6.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7.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省属优青基金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8. 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按照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中注明为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

三、限项规定

(一)个人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承担过联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培养、博士和青年基金项目。

2.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2017年底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申报2019年省基金。

4.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已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内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被学校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

5.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6. 同一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省科技厅的一项项目,目前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尚未启动申报,请合理选择申报批次。

(二)单位限项规定

省基金委按各高校2018年申报量和2014、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率核定各高校申报2019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总量,省杰青、省优青的申报不限项。学校本次可推荐申报82项,其中面上项目不超过34项。

为增强省基金项目遴选推荐针对性,省基金委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近几年专家评审及立项资助情况提出了具体申报条件,供各推荐单位参考使用。学校具体限额分配、遴选标准、评审组织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进行在线填报,不需要向省基金委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尚未在平台注册或遗忘登录口令的个人,可以将个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发送到191080960@qq.com,科技处为老师注册后返回登录口令,申报人使用口令登录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经科技处审核方可使用系统,系统中有相关使用手册和技术咨询备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6日 9:00至2018年7月13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为避免申报平台拥堵和便于提前进行形式审查,请在7月10日前申报完毕。

(三)项目执行期限:培养基金2019年1月—2020年12月,其余申报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2021年12月。

(四)申报书的版本以平台中在线填报的为准,申报人可以先以往年的申报书(见附件,以后期科技云平台中的为准)为模板先行填写准备。申报书中“近三年”指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近五年”指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申报书中依托单位联系人信息请填写:于本亮,0532-84022625,13646486290,yubenliang@sina.com。申报书中的位次请按照2/5的格式填写,请在论文备注栏中标明清楚通讯作者情况,可以在附件中填写近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请认真填写课题组其他人员的相关内容,不要出现无其他成员、无论文等支撑材料的情况。预算的编制方法和要求可参照国家基金。

(五)请学院采取切实措施,核实项目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提高申报书的质量。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省基金委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531-66777035

申报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王老师,15688462789

 

科技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