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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科研机构(自然科学)工作总结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 2018-01-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青岛科技大学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学校科研机构(自然科学)工作总结及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依托学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行业协会等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校级及校级院管的研究所(或研究院),均须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

各科研机构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等考核材料(见附件)至学校科技处。

三、材料要求

1、考核材料均应做到内容全面、材料真实、数据准确。

2、考核材料需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模板提纲填报。

3所有材料均应在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2,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man@q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曼

联系方式:88959816

附件1: 2017年工作总结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报告》

                                  科技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