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青岛科技大学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17年度学校科研机构(自然科学)工作总结及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依托学校建设的国家、省部、市、行业协会等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校级及校级院管的研究所(或研究院),均须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
各科研机构需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本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等考核材料(见附件)至学校科技处。
三、材料要求
1、考核材料均应做到内容全面、材料真实、数据准确。
2、考核材料需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模板提纲填报。
3、所有材料均应在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崂山校区图书馆楼5022,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man@q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曼
联系方式:88959816
附件1: 2017年工作总结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报告》
科技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