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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点击: 于本亮 2017-11-09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前期已下达,各申报人可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查看。根据省基金委工作安排,现开展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书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遗忘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登录口令的,请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联系电话发送到yubenliang@sina.com,学校科技处将帮助项目负责人重置登录密码。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提交,待学校和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后于2017年11月21前报送至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211。学校的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资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项目资助总额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应简单填写相关依据,不得为空。编制预算时请注意,直接经费中不要列支能源/动力费和其他费用,间接经费数为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间接经费为管理费和绩效支出的总和,其中管理费为直接经费的3%(管理费不超过间接经费的40%,最高不超过2万元)。联合专项不设间接经费,不列支管理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中间接经费的占比指的是间接经费为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计算比例,不是指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

 5、请各项目组尽快启动研究工作,按期结题,提前完成任务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需要注意的是,未标注项目资助编号的论文在结题时不能作为结题支撑材料,不要将系统中的项目申报编号和立项资助编号混淆。

   

 联 系 人:于本亮

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