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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的通知
点击: 2011-03-01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2008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以来,国内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拔优秀科技人员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到广东省内的相关企业、专业镇、高新区、民营科技园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为广东企业解决了一大批技术难题,提升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推动了高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2011年我校已开始申报,请满足以下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高校或科研院所拟重点培养的中青年教师、科技人员;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三)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四)对广东相关企业、产业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参与广东产学研合作。

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全年接受申报,分批审核认定;2011年广东省省部合作、省院合作资金优先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所在的企业合作申报的产学研项目,项目的截止日期是3月10日;相关文件请登陆网站:http://tpy.gdstc.gov.cn/userlogin.aspxhttp://cxy.gdstc.gov.cn/进行查阅。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刘玉梅联系,电话:8402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