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社科类初评已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所在单位 | 姓名 | 评审得分 |
1 | 法学院 | 曲天明 | 451 |
2 | 外国语学院 | 康宁 | 436 |
3 | 外国语学院 | 刘靖 | 434 |
4 | 经管学院 | 张占贞 | 433 |
5 | 经管学院 | 徐玲 | 433 |
本次项目申报共计17项,来自五个学院。科技处从五个申报学院中各请一位专家做为评委,对17个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采用100分制,五个评委分别打分,然后将每个申报者的得分加总然后排序。分数排名前三位的为资助项目,第四与第五位为无资助项目。请项目申报人按要求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书一式两份(不需要盖章,按要求签字),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社科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5000元,于2月27日将材料报送科技处(四方校区1#323室)。
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者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88956998。
科技处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