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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补充通知
点击: 2012-09-21

各相关人员:
近期有许多老师咨询申报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一些材料问题。现将较集中的问题的解答汇总如下,相关老师可作为参考。
1、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形式分论文、著作、鉴定成果三种形式,可选择其中一种形式申报。
2、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类别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
3、论文申报时可以自行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附上检索证明;鉴定的科研成果必须要有查新报告、鉴定证书、应用证明。
4、请申报的老师注意查新或检索的时间,至少保证在校内评审结束后、往省教育厅报送材料前能够提供查新报告。建议能在校内评审前提供查新报告或检索作为支撑材料,同时也请考虑到若校内评审不通过所产生的不经济因素。
5、其他事宜参照前期科技处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
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