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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点击: 2012-11-09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上级安排,2013年度山东省各类纵向项目申报工作将陆续开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厅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通知要求,请已到期结题和验收的理工类项目抓紧时间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到期需要结题验收的项目是指项目立项书或任务书中要求在2012年12月31前结题或验收的项目。
2、项目类别为山东省科技厅立项的科技发展计划(原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含杰青、重点、面上、青年、联合五类)、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原博士基金),山东省教育厅立项的高等学校科技计划。
3、科技发展计划的结题需要召开验收会,验收会一般同当年学校集中鉴定会一同召开;验收会召开前需要准备验收材料并提交验收申请书,经科技厅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召开,验收材料中必须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有资质)和用户使用报告(至少两家)。
4、自然科学基金的结题需要在省基金管理系统中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进展报告中需要将当年的成果的复印件(如:论文的首页和资助标注页)等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两个报告均通过学校和省基金委办公室审核后,科技处组织挑选评审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项目负责人上交结题报告,经科技厅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结题;杰青项目的结题不需要挑选评审专家,必须参加科技厅组织的评审会。
5、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的结题需要提供结题报告和成果复印件,学科评审组组长需要填写意见。
6、高等学校科技计划中基础类的需要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复印件;应用类的应进行会议验收或函审验收,验收前需要提请申请报教育厅审批;除函审验收外均需要专家签名和专家组组组长签名。
二、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前提交延期结题报告申请;申报人承担的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未结题或验收的不能再申报新的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人承担的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或验收的不能再申报新的省教育厅项目。
2、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题报告、管理办法等均可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也可到省教育厅科研处、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等网站内下载。
3、论文未标注资助项目类型编号的,均不予视为是该项目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的支撑材料。
4、本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最后一次开放系统的时间是11月1日至11月30日16:00,需要结题的老师请在这段时间内上传相关资料,办完结题手续。
5、省科技发展计划的验收结题随同11月24日的鉴定会进行,原则上不再单独召开验收会。
6、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和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可提交结题报告。
7、省科技厅和教育厅对各类材料的收取审核均有明确的时间段规定。为方便老师们的结题材料的审查,请于每周二到科技处上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于本亮,联系电话:84022625。
科技处
2012年11月9日